2020年6月15日,河南省招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82号)精神,制订了《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和驻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做好本校考生健康排查,教育考生自觉服从考试和防疫管理,注意做好考前及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未返校考生,须提前7天返校,由就读学校负责,集中隔离观察,做好健康排查检测,统一组织考生有序应考,闭环管理。对出现发热症状或从外省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考生,要进行核酸检测,确保考生健康参加考试。各地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考点,最大限度控制考生流动范围,降低考生流动、聚集的疫情传播风险。同时,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省招办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推荐高校通报。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违纪舞弊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各地招生考试机构与属地有关高校要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考试疫情防控按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审核
按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招普〔2019〕47号)要求,2020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完成。考生高职(专科)毕业高校是考生报名信息、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对每名参加专升本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照情况、学业情况、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逐人认真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把好报名资格关;省招办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投档资格,把好投档录取资格关。资格审核要明确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切实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凡在2020年不能按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的考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对省招办依据教育厅审核的专科未毕业考生名单,省招办不予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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